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42号
广东正美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 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 A0200176 |
A-GD-14-0729 |
广东正美医药有限公司 |
李刚凯 |
陈蕴翚 |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工业园荷景南路19号A栋201之一房 |
2016年3月9日 |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 2. 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 3. 企业未对个别首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部分资料不符合要求。 4.企业在库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没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企业将药品销售给不具备合法资格的单位。 |
严重 失信 |
粤A A0200403 |
A-GD-14-1089 |
广州健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谢利发 |
陆荣信 |
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西兴街14号 |
2016年3月15日 |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 2.质量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3.企业未能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 4.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 5.药品出库复核未建立完整记录。 |
严重 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