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82号
中山市同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 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BA7600148 |
B-GD-16-032 |
中山市同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黄土华 |
向晓刚 |
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8卡二层 |
2016年6月2日 |
1.未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药品。 2.未按规定及时上传电子监管品种的采购、销售、储存等电子监管数据。 3.质量管理部门未能严格履行职责。 |
严重 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