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7年3月2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忠信镇新世纪药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日期 |
注销 原因 |
粤DB7624077 |
2016年9月17日 |
连平县忠信镇新世纪药店 |
吴炯文 |
2016年12月31日 |
药品许可证过期 |
粤DB7624080 |
2016年12月5日 |
连平县绣缎镇中和堂药店2店 |
曾晓嫦 |
2016年12月31日 |
药品许可证过期 |
连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