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59号
广东国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广东国安堂大药房 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BA7550321 证书编号: B-GD-16-045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同乐村中山园路西9号君翔达大楼B栋2楼K区 法定代表人: 程玉松 质量负责人: 潘永盛 |
2017年9月11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公司在药品销售、运输环节未能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 公司未经批准从事药品批发活动。 3. 公司质量负责人员未能独立履行职责,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
2017年10月11日 |
严重 失信 |
2 |
惠州市康瑞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20704 证书编号: A-GD-14-0038 注册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148号三楼东面 法定代表人: 章钧 质量负责人: 陈同喜 |
2017年9月20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搬离原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未做到依法经营。 |
2017年10月11日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