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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通告(2018年 第26号)
发布时间:2018-02-06 14:20:2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6号

深圳市都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都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BA7550187

证书编号:

B-GD-15-115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3区创业路东南侧东联工业区一栋6楼601B

法定代表人:

陈政

质量负责人:

赖俊凯

2018年1月15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能依法经营。

2.企业采购药品未能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企业未对购货单位合法性进行审核。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5.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独立履行职责。

6.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对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进行审核。

7质量管理部门未对供货单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8.企业未按要求配置冷藏车。

9.企业温湿度自动检测系统报警功能设置不符合要求。

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般缺陷1项(09201)。

2018年2月1日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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