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20号
江门市永瑞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江门市永瑞医药 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00030 证书编号: A-GD-14-0674 注册地址: 江门市白沙天河西路27号104 法定代表人: 林瑞强 质量负责人: 王玉莲 |
2018年5月3日检查中发现: 1.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等环节无有效的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企业未能依法诚信经营; 3.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兼职其他岗位; 4.企业的冷藏车不能启动; 5.企业保温箱不具外显箱体内温度功能,配置的箱内测点终端不能实时上传温度; 6.企业冷冻药品到货时未留存运输过程中温度记录; 7.企业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8.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9. 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温度记录。 |
2018年6月1日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