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15号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0372 证书编号: A-GD-14-0824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大工业区青兰二路东侧兰和路6号和顺堂生产厂区2号生产楼6楼 法定代表人: 宋钢 质量负责人: 庄进平 |
2018年6月21日-2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0401、**05805、*00802、*05901、*08309、*08310、*08404、、*1130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
2018年9月3日 |
严重 失信 |
2 |
广州叁和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0201577 证书编号: A-GD-15-0273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20号1407室 法定代表人: 冯锦冠 质量负责人: 彭伟珺 |
2018年8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0201、**00402、*02301、*04704、*07201、*08308、*10701、0520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
2018年9月 3日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