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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4-12-04 14:46:1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1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131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1)。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有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4年第6期)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4年第6期).pdf

  附件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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