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 药品质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4-01-19 09:26:0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5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1)。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3年第10期)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3年第10期).xls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docx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