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 药品质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2-11-06 11:49:4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18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抽样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1)。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

  1.抽验药品名单(2022年第7期)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抽验药品名单-7期.xls

  附件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doc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