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械〔2006〕214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和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12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械〔2006〕123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将潮州市彩搪时代医疗器械厂等8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期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情况表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