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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广东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专项抽检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17:20: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8 【字体: 打印

2018年 第5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下称药包材)的质量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药包材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药包材监督抽检产品共抽检样品187批,涉及药用复合软膏管、药用低密度聚乙烯膜/袋、药用纸、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铝质药用软膏管、玻璃药瓶、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固体/液体药用瓶等8个品种。经检验,有4批样品被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见附表)。

对本次监督抽检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及有关企业,我局已要求有关市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置。督促企业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已上市的不合格产品必须采取相应的召回纠正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并要求相关市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次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表:

附表1、广东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表

附表2、广东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详细信息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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