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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1-05-25 15:47:4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4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35号

  根据我省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全省364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经检验合格样品340批次,打非添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样品24批次,现予通告。

  针对打非添安全专项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省药监局已通报样品生产企业标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是否取得特殊化妆品批件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15。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2021年第4期,不合格样品24批,合格样品340批).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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