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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宣贯《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09:39:0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4 【字体: 打印

食药监办〔20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市场安全管理局,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指导和规范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现定于2014年1月14日在广州举办两场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上午场:9∶00-12∶00,报到时间:8∶00-9∶00

下午场:14∶00-17∶00,报到时间:13∶00-14∶00

二、培训地点

广州友谊剧院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98号

电话:020-86668991,86663382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总局2013年第10号通告);

(二)解读广东省局《关于贯彻<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的通知》;

(三)解读广东省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主讲人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司化妆品处戚柳彬处长

(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谢志洁处长

五、培训人员

每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且仅限派1名负责人参加。

六、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参加上午场培训,其他地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参加下午场培训,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参加培训。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将本次培训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个化妆品生产企业,并做好参加培训企业的统计工作,详细填写《培训回执》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传真至020-37885052或020-37885056。

(三)未参加本次培训的企业,我局将进行详细记录并作为加强备案后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广州友谊剧院无停车位,建议各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现场。

联系人:邓文辉 陈超

联系电话:020-37886915,020-37886171。

传真:020-37885052,020-37885056。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广州友谊剧院交通指南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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