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健康,切实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先期进行摸查监测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于9月11日组织广州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广州市疑有问题的5家生产企业和5家经营企业进行了突击飞行检查,抽取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共18批,经检验,标示为“范白玉®活肤生物痘螨净”等15批产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目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上述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迅速立案查处。
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查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查深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小贴士:关于化妆品检出甲硝唑、氯霉素、氧氟沙星等禁用物质
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抗生素类(成分)为化妆品禁用物质,欧盟等其他国家和组织均有此规定。
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是化妆品管理中的国际惯例,其目的是避免抗生素的滥用。在化妆品中添加抗生素属于违法添加行为。
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如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表现为红斑、水肿、糜烂、脱屑、渗出、瘙痒、灼热等。抗生素类中的甲硝唑可致皮肤瘙痒及皮疹;氯霉素还会使白细胞减少,抑制骨髓,造成肝损害;氧氟沙星会引起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长远看,抗生素还容易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使得使用该类药物治疗疾病时药效降低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虽然在几天内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警惕产品夸张的宣传用语,比如对于承诺“快速见效”的产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