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妆〔2015〕141号
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标示为我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并未取得我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此类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我局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此类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望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列入名录中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现将2015年第2期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