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 化妆品质量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2016年进口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7-18 16:55:2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第9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力度,规范进口化妆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进口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6〕271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进口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样防晒类、美白/祛斑类、护肤类等产品100批次。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均合格(详见附件),现予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进口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有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附件:广东省开展2016年进口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100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