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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4 09:30:1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企业不在原生产地址,已不具备保健食品生产条件,我局依法撤销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美竹保健食品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GDFDA健证字(2011)第0307S0403号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雪象乡象角塘村上排工业区1-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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