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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青黛美容宝胶囊
发布时间:2014-09-11 09:20:2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 打印

我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公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问美胶囊”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青黛美容宝胶囊(原名:青黛美容宝(胶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查询,对应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294号”,生产企业为“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保健功能为“美容(祛黄褐斑、祛痤疮)”,在我省媒体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3、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

1、 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2、 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3、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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