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福达康实业有限公司报告,该公司对其生产的电子体温计实施主动召回处理,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东莞市福达康实业有限公司召回事件报告表(GYJ2020第3203号、QX2020A103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