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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福达康实业有限公司对电子体温计主动召回
发布时间:2020-08-31 17:06:4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51 【字体: 打印

  东莞福达康实业有限公司报告,该公司对其生产的电子体温计实施主动召回处理,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东莞市福达康实业有限公司召回事件报告表(GYJ2020第3203号、QX2020A10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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