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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 “消糖灵片”等违法广告所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3 10:14:2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8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通〔2014〕70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片”、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龟鹿补肾片”,于2014年1-3月份多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我局自2014年5月27日起撤销其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特此通知。

附件: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及所涉药品信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

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及所涉药品信息

序号

药品名称

药品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1

消糖灵片

国药准字Z20053721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粤药广审(文)第2014010007号

2

龟鹿补肾片

国药准字Z20080217

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

粤药广审(文)第2013110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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