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通〔2014〕4号
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经监测发现,2013年11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发布的违法广告共556条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507条次,涉及21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0条次,涉及8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9条次,涉及7个品种。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经济权益的损害。
附件:1.2013年11月份违法药品广告.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