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温馨提示:谨防误食野生植物引发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17-08-30 14:52:1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2 【字体: 打印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因餐饮服务单位误用有毒植物煲汤而导致人员死伤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此温馨提醒:

断肠草(大茶药)、毒蘑菇等有毒植物的致死率极高。每年春夏两季是各种野生有毒植物生长的旺盛时期,我省部分地区的民众有在该季节进行自行采摘野生蘑菇食用和泡制药酒的习俗。因此历年来我省因误采、误食有毒植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且造成误食人员的致死率极高。

不要采食野生植物。毒蘑菇与食用菇形态相近,往往没有明显的区别特征。一些常用的药材与某些毒性极强的药材(比如常见的五指毛桃、金银花与断肠草)也极为相似,从外形、气味和颜色上仅凭经验难以区别,经常会发生因误采、误食而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为此,请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和中药材;在自制药酒和利用中药材煲汤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知识,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因采食有毒植物引发的食物中毒,要及时到医院救治。一旦不小心进食野生植物发生中毒,要及时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浓盐水,把手指伸进咽部催吐,以尽量减少毒素的吸收,并及时到医院救治,不要私自服用所谓“解毒药”,以免延误救治,危及生命。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