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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部署开展药品流通监管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17 16:15: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5 【字体: 打印

9月11日至12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清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药品流通监管暨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德伟、副巡视员陈卓鹏、清远市副市长王得坤出席了会议。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审评认证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各市局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负责同志、流通科(处)长以及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区)的负责同志近70人参加了会议。

陈德伟对前一阶段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予以肯定,认为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作为,积极落实“三打两建”工作要求;二是加强监管,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三是完善制度,推进药品流通监管体系建设;四是推动发展,促进药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陈德伟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风险责任控制方面做了详细剖析,分析了当前药品监管风险因素,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有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控制意识,具有前瞻性的解决风险问题。就下一阶段工作,陈德伟强调:一要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认真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票、账、货、款监管;二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要继续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突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工作;三要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完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诚信档案。

会上,省局还向清远市清城区、佛冈县、清新县授予了“广东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牌匾。(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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