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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吴圣明副主任到清远调研酒类生产流通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26 15:28:1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2 【字体: 打印

12月19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率省局综合协调处、科技标准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及省酒类检测中心相关同志到清远市,调研白酒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及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清远市酒类生产企业、酒类专营批发企业,参观了企业的生产车间、酒窖和化验室,详细了解白酒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情况,查阅了酒类批发企业的进货单以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检测报告等资料。随后,调研组与企业代表、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经信、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企业代表、监管部门情况介绍。吴圣明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建立在对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实施,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的食品来源于生产行为;二要主动从源头上进行安全把关;三要加强对出厂前的产品的合格检验;四要建立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吴圣明强调,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酒类生产流通监管工作,并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二是要以省酒类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开展酒类专项检查。对全省所有酒类注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酒类产品的塑化剂含量和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对酒类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清远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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