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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宣贯暨生产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1-22 14:15:4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9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要求,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1月21日,省局组织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宣贯暨生产企业座谈会。省局党组成员、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局有关处室、有关地市监管部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关审查员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法人与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2013年第43号公告)、《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13年第44号公告)及有关文件要求;宣贯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部署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吴圣明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也非常重视,近日将印发全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吴圣明强调,这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换证和再审核,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新细则,立即开展自查,加快问题整改,着力改善生产环境、改进生产条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二是各地市局要从严把好生产许可审查关口。各有关审查机构和全体审查人员,要认真开展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审查细则具体规定和标准要求,对企业生产许可进行逐条审核、逐项把关,严格实施发证检验。三是要严格抓好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局食品生产安监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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