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14年2月1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省局党组成员、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出席约谈会。
省局综合协调处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就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各级监管部门始终保持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履行监管职责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吴圣明要求企业要依法依规将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内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完善食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总局“三重一大”、省局“五个三”的工作部署,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配合省局做好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
企业代表就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积极发言并做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郑重承诺。
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企业所在地市、区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生产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综合协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