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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10:50:5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8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对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及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及审查细则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检验室设备和化学药剂管理是否规范等。此次飞行检查发现,3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的问题,检查组已针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企业进行后处置,现将飞行检查结果进行通告。


(附1)

阳春市春湾镇永好粮食加工厂

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春市春湾镇永好粮食加工厂;

飞行检查日期:2016年3月22日;

生产地址:阳春市春湾镇石龙路;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4178100134;

许可明细: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粮食加工品,
类别编号:0102,类别名称:大米证书;

有效期:2015年10月30日-2020年10月29日。

二、检查情况

该企业飞行检查总体情况差。生产场所建筑结构不符合食品厂房要求,设计布局不合理、空间不足、功能间不足、卫生条件差,无“三防”措施。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未建立和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检验室未正常使用,未有产品留样。


(附2)

阳春市联兴米业有限公司

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春市联兴米业有限公司;

飞行检查日期:2016年3月22日;

生产地址:阳春市春湾镇石龙路41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QS4417 0102 6058,产品品种:大米;

有效期:2015年8月27日-2018年12月25日。

二、检查情况

该企业飞行检查总体情况较差。设计布局不合理、功能间不足、卫生条件较差,“三防”措施不足。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未建立和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检验室未正常使用,未有产品留样。


(附3)

阳江市江城区埠场辉皇粮食加工厂

飞行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埠场辉皇粮食加工厂

飞行检查日期:2016年3月23日

生产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埠场圩

生产许可证编号:QS4417 0102 0409,产品品种:大米,有效期:2014年8月27日-2017年12月29日。

二、检查结果

该企业飞行检查总体情况一般。设计布局较合理、功能间、卫生条件一般,“三防”措施不足。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未建立和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检验室未正常使用,未有产品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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