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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5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关于严厉打击和取缔老人免费体验店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19 14:05: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0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健函〔2017〕262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25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对《关于严厉打击和取缔老人免费体验店的建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5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欺诈高价推销等非法手段,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进行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这类问题,不断建立健全以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严厉打击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靶向清晰,深化老年人宣传教育

我局历来把宣传教育作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通过科普宣传示范社区的带头作用,把宣传触角向社区、农村、老人活动区延伸。2015年特别针对非法会议营销欺骗老年人的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的主题宣传,根据老年人接收信息的特点和渠道,设计适合老年人群传阅的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科普宣传折页,通过对“五大陷阱”、“九大花招”以及身边的“免费体检”案例的深入分析,向老年人灌输正确的保健食品消费观念和常识。并把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积极纳入总体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保健食品系列科普宣传材料48万册,派发各地用于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老人活动区的主题宣传活动。以“加强老年人群科普宣传,整治会议营销行为”为题材,列入我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专题报道活动,组织新华社广东分社、南方日报、新快报、医药经济报、羊城晚报、《广东党风》杂志等6家媒体开展实地采访;2016年联合广州市、越秀区局以及广州市老年干部大学,举办一期主题为“合理饮食 科学认识保健食品”的针对老年人群的专题讲座;通过加强与专业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的合作,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宣传格局。

二、规范引导,明确会议营销要求

我局2015年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课题》研究,与行业协会合作,通过对会议营销的经营模式、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开展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规范会议营销保健食品行为的办法,形成《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指导意见》共十六条。2016年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会议营销风险点,出台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粤食药监办健〔2016〕371号),从依法许可,规范主体资格;规范活动,加强场所管理;规范宣传,加强广告管理;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四个方面着手,指导各地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规范管理。

三、严厉打击,主动曝光违法企业名单

各地在我局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我局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发布《保健食品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机制》,建立保健食品监管联动曝光工作机制。整合“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监管资源,充分发挥各级的协同作用,在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设立信息发布哨点,进一步拓宽监管信息发布内容,强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将监管信息快捷同步到基层,实现宣传和信息发布网格化,加强同类问题跨区域预警作用。根据群众反映,我局曝光了2起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全省各地基层监管人员及时对省局曝光内容张贴在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人群聚集处,全省社区13481个,张贴社区数量11275个,覆盖率达83.6%,收到了良好的曝光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和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广东省2017年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决定自2017年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会议营销中的非法经营、非法宣传行为、经济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正面科普宣传引导,严厉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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