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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4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5-04 08:59:3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95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食营函〔2017〕314号

关于提供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2017064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卫生计生委:

我局经研究,现将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4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提供如下: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我省餐饮中传统使用中药材煲汤存在的法律支撑问题。2017年,我局将配合贵委做好我省“地方特色餐饮食品传统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的收集、整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主要措施是积极发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省级餐饮行业有关协会、学会等收集具有地方特色并在餐饮中有使用传统的中药材品种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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