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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供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7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关于加强餐饮业环境污染监管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5-04 09:00:5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99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食营函〔2017〕312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供广东省

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77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加强餐饮业环境污染监管的提案》(政协第2017007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粤府办〔2012〕13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要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对于餐饮服务中产生的泔水垃圾(如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和废弃油脂类垃圾(如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要建立产生和回收台账、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存放,定点回收等措施进行处理。废弃油脂类垃圾要交由有餐厨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置,并索取回收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等。泔水类垃圾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并留存回收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加强对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日常监管。通过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合格的食品及原料,落实好对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查验等工作。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在开展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将食用油脂的来源和检验合格报告、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是否清楚等列为重点项目和必检项目。对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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