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专栏 > 通知公告
省药监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7:33:4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57 【字体: 打印

粤药监局许〔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药监局反映。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