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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港澳药械通”政策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展实施
发布时间:2021-09-07 14:13:17 来源:中国医药报 浏览次数:251 【字体: 打印

  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港澳药械通”试点工作情况,介绍“港澳药械通”政策主要配套制度文件,明确“港澳药械通”政策在大湾区正式扩展实施。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广东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有关部门,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织开展了“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在试点期间,广东省药监局牵头建立了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作为试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探索建立了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及使用管理的制度文件,试点配送企业建立了专有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并形成体系。目前试点工作已完成,试点经验做法将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其他符合要求的地市和指定医疗机构。

  自“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以来,广东省药监局已审批临床急需使用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共惠及150名患者。其中,恩曲替尼、劳拉替尼等全球较新的抗癌药品,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进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临床使用,为难治性、特定基因突变型癌症类型患者提供了替代性治疗方式,给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据悉,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正式扩展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广东省药监局牵头组织制定《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配套制度文件,指导构建规范的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体系,科学开展审评审批,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等,为政策的扩展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陈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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