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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药物的耳毒性 2007-4-20
发布时间:2008-05-26 19:14:1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 【字体: 打印

   除了先天性发育不全外,导致患者听力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合理地使用药物。某些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损伤人的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或者影响内耳前庭和耳蜗的功能,从而引起耳鸣、耳饱满感、听力障碍,并且伴有眩晕、恶心、平衡失调等症状,被称为药物的耳毒性。

  ■具有耳毒性的药物
  到目前为止医学界发现近百种药物具有耳毒性,这类药物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药物仅引起耳鸣,另一类除引起耳鸣外,还可导致耳聋。其中耳毒性较强的药物有:
  引起耳鸣的药物
  解热镇痛药:萘普生
  中枢神经系统药:咖啡因、多塞平
  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妥卡尼
  抗高血压药:厄贝沙坦、硝普钠
  平喘药:丙卡特罗
  抑酸药:法莫替丁
  抗菌药:加替沙星
  抗寄生虫药:氯喹、羟氯喹、奎宁、噻苯唑
  引起耳聋的药物
  利尿药:呋塞米
  抗贫血药:甲磺酸去铁胺
  抗菌药: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西索米星、小诺霉素、万古霉素、卷曲霉素
  抗癌药:顺铂、卡铂、去氧氟尿苷

  ■预防药物的耳毒性
  药物的耳毒性通常与家族遗传、个体差异明显有关,所以有此类家族史和病史的患者不宜使用耳毒性药物。
  药物的耳毒性对孕妇、儿童、老年人、体弱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危害性更为显著,这类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因病情必须使用耳毒性药物时,服药前应当咨询医生和药师,或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药物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并认真观察药物耳毒性的反应;用药后一旦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听力减弱时立即停药,并适量补充维生素C和B族。
  药物的耳毒性常发生于用药时间长、剂量大的患者,因此使用此类药物时需严格控制好用药剂量和疗程。
  合用药物时警惕药物的不良相互作用,严格禁止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耳毒性药物。例如:红霉素和阿司匹林单独应用时耳毒性均不明显,但合用时耳毒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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