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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9 10:44:14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国药监建〔2023〕3号

马永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众医药知识水平,加强人民维护健康能力的建议收悉,现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人民健康,国家药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大力推进医药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健康水平。

   一、关于推动更多健康、科学的医药健康信息走向社会公众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主动策划新闻发布及科普宣传选题,指导新闻宣传中心、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药学会等单位,制作发布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医药健康科普素材,持续扩大药品安全科普传播力、影响力。

  其中,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科普活动,已形成品牌效应,通过创新活动形式、解读药品监管政策、发布安全用药提示等方式,显著提升了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国家药监局新闻中心积极探索与社会媒体平台合作等形式,目前已与百度合作上线科普词条5600余条、科普短视频1300余部,与腾讯合作动画、访谈类短视频600余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中国医药报》利用其医药行业媒体的专业性优势,开辟科普宣传可视化路径,制作一系列适应多种媒体形态的科普视频产品,在中国医药报及其所办新媒体开设科普品牌栏目《小舆快报》《药知道》《械晓得》《妆明白》《小舆关心》等,自2019年12月以来,共制作推出科普视频1650个,积极宣传“两品一械”健康科普知识,累计点击量约4000万。国家药监局主管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中国合理用药探索》等期刊也开设了科普专栏,充分发挥学术期刊专业度高的优势,为医务人员和公众提供全面、科学、客观的合理用药知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一直大力推进医药知识普及,积极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用药观,提升公众医药知识水平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如在连续多年举办的“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中,鼓励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创作“合理用药”相关主题科普作品,加大医药相关知识普及力度。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健康素养促进等项目,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健康问题,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以及个体化健康教育,将健康知识送进学校、乡村、社区、机关、企业。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持续做好“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科普活动,鼓励形式多样、内容科学的安全用药科普资源创作,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医药知识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医药健康素养。

  二、关于鼓励支持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上市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方向和具体要求。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鼓励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上市,2018年至2022年,累计批准创新药品超100个、创新医疗器械近200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药好药和高水平医疗器械的需要。同时,国家药监局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信息,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注册政策解读,便于公众了解有关产品情况和法规规定,提高公众对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认知度和获得感。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促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应用。

  三、关于加快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升药品科普工作水平,国家药监局积极调动主管报纸、期刊、学会等专业力量,汇聚药学专家力量,共同推进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其中,国家药监局新闻中心成立科普专家委员会,下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临床健康、新闻传播共5个小组,成员以全国知名三甲医院、医学院校、行业协会等部门的专家学者为主。中国药学会设有科普工作委员会和科学传播专业委员会,通过开展药学科学传播论坛等学术活动,分享科学传播方法和科普经验。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则注重发挥其传统图书出版单位的优势,积极宣传中医药健康科普知识,每年策划出版大量科普图书,并不断尝试用新的载体形式传播健康知识,为多部科普图书制作了音视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收听收看,多角度开展医药健康科普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了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库中“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中医药”等领域专家的优势,通过出席新闻发布会、创作科普图文和视频作品等形式普及医药相关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动广大医药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不断充实科普专家队伍,将科学传播融入药学服务,做好安全用药科普工作,加大医药知识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综合司,010-88330717

  国家药监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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