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总局动态
国家药监局与德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签署联合意向声明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5:03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2023年5月16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与德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局长卡尔·布罗伊希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联合意向声明》(以下简称《联合意向声明》)。《联合意向声明》明确了双方未来的合作领域和方向,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安全信息、审评、检测、人员交流、技术合作领域的合作。

  3_1.jpg

  《联合意向声明》签署之前,焦红与卡尔·布罗伊希一行进行了工作会谈。焦红表示,去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朔尔茨总理表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德作为有影响力的大国,在变局、乱局中更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构建面向未来全方位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中德双方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国家药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加快新药好药上市步伐和医疗器械创新、加强监管科学的应用以及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监管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监管能力的提升,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希望通过双方合作的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两国药品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

  4_1.jpg

  卡尔·布罗伊希表示,中德药品监管机构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的交流,共同参与全球多边领域合作。希望在《联合意向声明》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的合作,共同造福两国民众。

  科技国合司、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见。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