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总局动态
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石泉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18 15:08:21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4月13日至14日,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召开。会议交流总结基地建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重点,并为石泉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既是国家药监局普法工作的基层联系点,也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政策法规工作的有力抓手。自2019年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国家药监局已在全国范围内分两批遴选确定了24家基地培育单位,覆盖了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及22个省(区、市)。

  作为第一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中唯一的县级市场监管局,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汇报了基地创建工作情况,展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经验。据介绍,基地在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药法专厅,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利用原饶峰镇胜利村闲置缫丝厂改造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实训基地,面向执法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平台,面向青少年普及药品法律知识,促进青少年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形成了以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展厅为主体,以饶峰实训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平台等为补充的宣教体系。同时,基地创新宣教方式,将药品法治元素与地区文旅活动、中药材产业发展、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相融合,逐步探索出“普法+全域旅游”、“普法+乡村振兴”和“普法+规范执法”等具有石泉特色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会议充分肯定了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新征程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对药品监管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是国家药监局普法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基地要发挥各自特色,更好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药品安全治理的全过程。

  会议指出,全国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药品法治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当好药监事业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药监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就持续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工作提出要求。已命名基地要持续发挥作用,按照有关管理要求,持续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基地挂牌后持续发挥作用。2023年培育入选单位要按计划推进基地培育工作,确保建设过程有记录、可追溯,并积极与结对的基地加强沟通交流,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其他培育单位要加快完善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基地建设。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继续支持和指导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培育工作,持续提升药品普法工作水平。

  会上,北京、河北、湖北等部分省市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关基地和培育单位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法规处负责人,基地和培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石泉县饶峰药品法治教育实训平台、石泉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平台、石泉县普法宣传教育中心等,并参与药品法律法规打卡活动。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