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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学习】广东省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即将开始,速看→
发布时间:2025-04-10 15:00:40 来源:粤学习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4月7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

  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药监人业〔2025〕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省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省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除广州、深圳市外的高级职称评审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广州、深圳市负责本市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其他各地级市负责本市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

  (二)职称受理时间初中级为2025年6月3日-6月30日,高级为2025年7月1日-7月31日,均为工作日。受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楼10楼1010室。请按照受理时间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要求

  (一)采用实名预约制受理,预约成功后方可到现场提交资料,申报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页端预约。①公众号预约:搜索“粤药师说”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职称受理预约”进行预约;②网页端预约:登录广东省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fda.cn/,以下简称教育服务网),进入“业务办理”-“职称受理预约”进行预约。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建议经办人使用网页端模板导入批量预约。预约平台将在2025年5月开放,请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往前时间段预约,避免最后时刻扎堆申报,每天超过限额不再加号,如因满员导致无法申报,责任自行承担。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申报人应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申报人系统填报进入评委会受理环节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系统填报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内容一致。《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内容应由职称系统自动生成。

  (三)为规范材料报送和整理,请申报人一律使用不易破损的厚档案袋报送材料(不使用塑料档案盒)。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底部应牢固黏贴标识信息,标识内容仅限“申报资格名称(全称)、申报人姓名、资料袋数”。有多袋资料的,按袋顺序用数字标识,如申报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共2袋资料,要分别标注“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 张三 2-①”“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 张三 2-②”。

  

  条件要求

  (一)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2024年度全省生物医药行业初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号,见附件2)执行,新标准条件设有药学、中药学、制药、医疗器械、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六个专业方向,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新标准条件专业岗位适用范围等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起算时间按照粤人社发〔2024〕29号文件通知执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继续教育原则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四)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要求申报。符合高技能人才参加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执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相关要求申报。

  (五)为做好新旧标准条件的衔接过渡,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采取以下过渡保障措施

  1.新标准条件实施前(2025年3月1日)已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药师职称时,此前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业绩均可累加计入有效资历和业绩。

  2.新标准条件实施前取得卫生系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职称且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等技术岗位的人员,在2024年度申报制药专业职称时,其从事技术工作年限满足要求的,可直接申报上一层级职称。

  3.新标准条件实施前取得卫生系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职称且从事药品检查工作的人员,在2024年度申报药品检查专业职称时,其从事药品检查工作年限满足要求的,可直接申报上一层级职称。

  

  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准备申报材料,须对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资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整理不规范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申报材料填写要求、材料审核要求以及职称申报系统填写指南等详见《2024年度广东省生物医药行业职称申报手册》(见附件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先认真阅读《关于202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政策问答》(见附件4),可以帮助解决大部分问题。

  

  其他事项

  (一)全省除广州、深圳市外的高级职称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初、中级职称材料受理工作由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负责。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预约受理时统一批量预约。为便于沟通联系,各申报人预约时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如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参加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实施面试答辩。答辩设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专家提问主要为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方面的专业问题,答辩总时长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并及时回复,答辩人收到答辩通知后将个人陈述PPT(邮件注明申报资格名称和姓名)发至邮箱(gdmpaac.6@gd.gov.cn)。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0楼1010室。

  联系人:陈师玉、蔡锦洪、麦嘉怡。

  电 话:(020)37886366、37886903。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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