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2024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急需港澳药械实施目录管理的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发布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2024年)。
本批目录将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相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79号)发布并符合《条例》要求的港澳已上市药品及《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的共71个药品及医疗器械收录。
对已列入目录的药械产品,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按照《条例》第九条进行管理。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目录(2024年)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
急需进口港澳医疗器械目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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