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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网】广东购买《目录》药品不再实名登记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5:04:47 来源:新快网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新快报讯 记者陆妍思 通讯员粤药监报道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报请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同意,印发通知明确规定,从即日起,我省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调整如下: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含网络销售)正常销售《目录》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查验健康码或场所码,不再指引开展核酸检测。

  该《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目的在于优化调整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据了解,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加强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工作,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零售药店(含网络销售)强化药品质量管理、规范采购渠道、加强药学服务,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指导全省零售药店做到应开尽开,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全天候营业;做好动态数据监测,统筹指导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用药以及其他常规药品采购、储备。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中成药

  附:不再需要实名登记的药品

  1风寒感冒颗粒

  2(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3感冒清热颗粒

  4感通片

  5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6四季感冒片

  7小柴胡颗粒(片)

  8金花清感胶囊

  9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10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1抗病毒口服液

  12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3蓝芩口服液

  14维C银翘片

  15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6痰热清胶囊

  17克感利咽口服液

  18(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

  19羚羊角胶囊

  20羚羊清肺颗粒

  二、化学药

  1阿咖酚散

  2安乃近片

  3氨酚咖那敏片

  4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氨咖黄敏胶囊

  6氨麻美敏片

  7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

  8酚咖片

  9酚麻美敏片

  10复方氨酚肾素片

  11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2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

  14氯芬黄敏片

  15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

  16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

  17盐酸吗啉胍片

  (备注: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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