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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事关疫情期间买药,广东最新明确!
发布时间:2022-11-24 16:22:47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疫情期间

  需要买感冒药、抗病毒药

  的街坊们注意了!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3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制定了

  《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

  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

  其中明确,

  对于《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

  (包括感冒退热等37种药品),

  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

  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

  的差异化防控措施,

  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

  不需要登记报告。

  图片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广东高风险区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感冒退热等药品

  低风险区需登记报告

  其他区域无需登记报告

    两个《指引》

  优化调整了哪些措施?

  一起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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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盖感冒颗粒、布洛芬等

  20个中成药和17个化学药

  《目录》涵盖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布洛芬、安乃近片等17个化学药。

  具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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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不缩水、不加码”

  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调整两个《指引》是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优化,绝不是单纯的放松,目标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哨点监测作用更加科学精准和高效运转。

  各地要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不缩水、不加码”,科学高效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图片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广东药监、广州日报往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贺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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