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药监) 涉嫌销售假药、涉嫌生产假冒国际品牌的化妆品、经营劣药……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惩重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其中,“陈某明、王某标等人涉嫌生产假冒国际品牌的化妆品案”涉案货值金额巨大。
202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某村的一加工场及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某甲村一快递发货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国际品牌的香水205612瓶、产品标签72938个,涉案货值金额约5780万元。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鉴定,上述涉案产品为假冒产品。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判认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于2022年1月将案件移送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2022年1月,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予以立案侦查。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
据介绍,本案中,造假窝点选址偏僻,当事人反侦查意识强,涉案产品数量众多、种类繁杂、货值巨大,加之,涉案产品均标识国外知名化妆品品牌,鉴定难度大。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联系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同时启动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综合运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提前介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案件顺利侦办。
典型案例一:精选陈皮、三七、高丽参存在虫蛀或疑似霉变现象
去年5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杨屋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精选陈皮”“三七”“高丽参”外包装不符合规定,部分药品存在虫蛀或疑似霉变现象。涉案药品抽检不合格,属于劣药,涉案货值金额1504元。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规,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经营药品、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一医美机构被罚12万元
2021年10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移交线索,对深圳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检查并展开调查。经查,该美容诊所于2021年4月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和一次性气管切开包,涉案货值金额201.6元。今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依规,对该美容诊所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