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模式的完善
二、2019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情况
三、2019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
四、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预判
五、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计划
六、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消费风险警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
化妆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安全风险关系人人,所以,需要人人关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从2013年开始在化妆品监管领域引入风险管理国际标准,构建了基于风险的化妆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是新模式的核心内容,目的是与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开展风险交流,共享监管信息、共治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年度报告的内容就是分析报告化妆品安全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们对化妆品使用价值的追求。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目的不是消灭风险、惧怕风险,而是正视风险、防控风险,使其可能带来的安全危害降至最小程度,让化妆品更好地美化人们的生活。
2019年是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化妆品监管机构职能及职责重新划分和调整,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基于《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18-2019年度)》开展了一系列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等风险管理活动。为科学分析2019年度风险监测结果、全面评价全年风险处置效果和准确预判2020年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为有效开展2020年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风险交流提供科学依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完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模式的情况,通报全省2019年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情况,分析风险监测结果,预判全省2020年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制订2020年风险监管计划,发布消费风险警示。
一、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模式的完善
我局从2013年开始引入风险管理国际标准(ISO31000 2009),在监管中创新,在创新中监管,到2015年,基本完成了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心、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新模式的构建。
1.风险治理结构。新模式将监管重心、监管资源聚焦于安全风险,完成了从全面质量监管向安全风险监管的理念更新,确立了政府主导风险管理、市场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治理结构,形成了预防为主的,通过持续监测、识别、评估化妆品安全风险威胁,采取防控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风险交流使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消费者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风险威胁的安全治理模式。
2.风险评估系统。新模式通过建立风险监测、识别、分析和评价系统,输出风险清单、风险报告,为风险防控和风险交流提供科学依据。新模式以风险利益相关方为基础建立了六类监测对象的30个监测项目,建立了由系统内外力量组成的风险监测技术支撑系统,形成了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并按年度分类输出关键风险、重点风险与一般风险并发布风险管理报告,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全社会共享共用。多年来,通过连续开展评价性风险监测,监测范围基本覆盖所有化妆品种类,最终锁定祛斑、祛痘、面膜化妆品非法添加为关键风险,坚持每年连续监测。
3.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落实监管责任是保障化妆品安全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根本,后者是保障,后者通过自身监管责任的落实来推进前者主体责任的落实。新模式形成了随机抽查一般风险、重点检查重点风险、专项整治关键风险的风险防控体系,在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推进市场主体责任的落实。
4.风险交流平台。风险交流就是要将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周知社会进而推进社会共治。新模式通过发布公告通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支持行业协会科普等方式开展风险交流,定期不定期发布几乎所有监管信息,形成了以化妆品安全风险分析会为中心的风险交流平台,实现风险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
5.绩效管理体系。新模式追求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水平和实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结果,这种结果是能够用客观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的。省局已经设计实施了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形成了系统内部、外部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今后将通过化妆品安全治理水平指数全面反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成效,开启持续改进通道。
二、2019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情况
截至11月15日,全省持证生产企业2686,占全国55%,其中新增100家,增长3.7%;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确认备案产品1275752个,占全国69%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品种5804个,占全国总数的 55%。
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18—2019年度)》作出的风险预判和制定的监管计划,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深化“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紧紧围绕“保障化妆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以依法监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监管为抓手的化妆品监管新机制,全面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同治理,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2019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工作。
1.隐患排查。组织各地化妆品监管部门指导辖区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要求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要求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自查自纠。2248家生产企业提交了自查报告,1638家生产企业针对自查发现的缺陷进行了整改。通过开展全面自查,企业深入排查自身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监督检查。省局根据上一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制定了2019年广东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全省化妆品监管系统开展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实现了全覆盖的日常检查。在此基础上,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全省对611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其中省局全年完成对118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对9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发出责令整改,对3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共开展了40052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2384家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对885家企业立案查处。通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对风险的有效防控。通过对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缺陷项目相对集中,如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执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制度,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记录缺失、产品无法追溯等普遍问题;检查中发现的上述存在问题,反映出企业在落实产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严重的意识落后、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企业产品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
3.专项整治。2019年省局针对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标签和未注册备案等关键风险,分别针对祛斑祛痘和面膜产品非法添加、企业擅自改变已批准配方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网络销售非法化妆品等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专项、打击化妆品擅自变更配方违法行为专项、打击网络销售非法化妆品行为专项以及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等工作。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共发现和查处了83批次涉嫌非法添加化妆品,打击化妆品擅自变更配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抽检染发类及防晒化妆品548批、立案查处案件173宗,打击网络销售非法化妆品行为专项共依法移交或查处省内外问题产品37批次,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全省共排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经营者1402个、清理产品数量8129个、清理违法信息309条。专项整治工作以当前化妆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为重点实施精准监管,严厉打击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力规范了我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4.稽查办案。2019年省局继续加大对生产企业擅自变更配方生产化妆品、经营配方变更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10月底,全省化妆品立案数为853宗;其中占比较大的为投诉举报258宗、监督抽检218宗、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73宗;涉案货值共1500万元左右,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0万元左右,罚款金额800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移送公安机关追诉刑事责任案件15宗,刑拘20多人。
5.质量抽验。2019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广东承担500批次抽样检验任务,抽检产品类别包括面膜、美白/祛斑、防晒、烫发、染发、婴幼儿护肤类、爽身粉类、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祛痘及牙膏共10类。500批次抽检已全部完成,不合格产品23批次,靶向命中率4.6%,合格率95.4%。主要不合格产品集中防晒类检出成分与配方不符、染发类检出染发剂成分与配方不符及菌落总数等。
省抽化妆品方面:2019年省抽化妆品任务3638批次,产品类别包括面膜、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祛痘、护肤(易重复使用或宣称过敏)及其他类共7类。已经完成3126批次抽检任务,发现不合格(或成分不一致)化妆品68批,合格率为97.8%。 主要不合格产品集中在防晒产品和染发产品存在防晒剂、染发剂检出成分与批件或产品标签不一致,面膜类产品不合格集中在微生物方面,祛痘类产品主要检出禁用物质激素及抗生素。检出成分与标签或批件所含成分不一致的原因是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已批准配方生产,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6.投诉举报。2019年共受理国家局交办的投诉举报69宗,与去年同比下降21.6%。其中:投诉举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占化妆品的84.1%,护肤类化妆品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86.2%、美容修饰类(彩妆类)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13.8%;投诉举报特殊用途化妆品占比14.5%,和去年相比明显降低;投诉举报进口化妆品占化妆品的65.2%。上述数据表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是目前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其中护肤类尤为突出。
7.信息公开。省局在公众网站发布了2686家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信息,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发布备案信息31万条、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通告128期、发布不合格化妆品通告5期。各级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其公众网上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及时的信息公开,在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引导社会舆论、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8.宣传培训。根据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变化,结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的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宣贯。举办化妆品宣传周宣贯《条例》,以“新化妆品安全条例知多少”为主题,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向公众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着重介绍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条款,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编写制作了一图读懂《条例》宣传册,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展出、发放;组织了九期面向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公众的专题培训,约5000余人参加培训;与广东电视台合作,拍摄了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外来媳妇本地郎》情景剧,并将通过相关平台播放和传播推广。二是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了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公益讲座进校园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大学生对化妆品安全状况的关注和安全消费知识的学习。三是支持行业协会举办5期化妆品生产安全常识大讲堂、化妆品经营安全常识大学堂及化妆品消费安全常识大学堂,约2500余人参加培训。
2019年的监管数据表明,2018-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对我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判断基本客观准确,全省系统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有效。面膜、祛斑、祛痘产品非法添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染发、防晒产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配方生产行为仍较严重,应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应加强监管。
三、2019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
2019年省局根据既往监测结果和资源情况,主要针对祛斑、祛痘和面膜产品开展监测,包括从线上和线下分别开展评价性和监督性风险监测,全年组织开展了12项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评价性风险监测是对市场化妆品安全状况的反应,通过科学设定评价性监测品种、项目和各市抽检批次安排,统一抽样规则和检验标准,随机确定抽样区域和场所,抽样范围涵盖监测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并兼顾人口、产业状况和产品季节性特点,确保评价客观、结果公正;综合采样地点、检验品种、项目指标、检验结果等因素,以评价性监测合格率评价全省化妆品安全状况。2013年以来,广东省局以风险管理为指导理念,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技术机构累计完成了25个项目的评价性风险监测工作,监测范围基本覆盖所有化妆品种类,最终锁定祛斑、祛痘、面膜化妆品非法添加为关键风险,坚持每年连续监测。2019年在七个市的主流市场(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商店、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经营单位)和化妆品主流的网络销售平台,采用随机偶遇、分层分类方式采集共840批次祛痘、祛斑、面膜类产品,风险物质检测合格率为96.4%。结果显示:广东省线下主流市场和主流电商平台销售的祛痘、祛斑、面膜类化妆品总体安全状况良好,非法添加情况与2017年、2018年监测结果比有改善趋势。但具体风险依然突出,非法添加问题属于当前关键风险,需加强整治并持续监测。
监督性风险监测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针对性抽样监测,是实行精准监管的一种技术性侦查手段,重点选取公众消费量大和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涉及非法添加的重点化妆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样监测。2019年,在四个市的批发区域、城乡接合部等高风险市场和主流电商平台,对标示为广东企业生产的、有非法添加嫌疑的祛痘、祛斑、面膜类产品进行针对性采样,主要监测非法添加风险物质(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汞等)情况,共发现62批次检出风险物质。结果显示:2015年以来祛痘、祛斑、面膜类产品每年检出非法添加的情况整体趋势向好,但问题依然突出,属于当前关键风险。通过评价性和监督性风险监测项目发现的问题产品,我局均及时予以依法处置,将安全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风险预警、处置及交流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四、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预判
根据2019年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结果和风险监测报告,反映2018-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对我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判断基本客观准确,全省系统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全省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稳中向好。
“安全风险形势稳中向好”的依据:从国家药监局和省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验结果看,我省承担国家局组织的监督抽验任务的合格率达95.4%,我省组织的监督抽验合格率达97.8%,反映化妆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从对高风险品类化妆品的监管效果看,连续多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面膜、祛斑、祛痘产品评价性和监督性风险监测结果显示,上述高风险品类化妆品非法添加检出率总体呈连续下降趋势。综上所述,我们判断全省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稳中向好。
“具体风险依然突出”的依据:根据2019年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显示,非法主体的非法行为依然是化妆品安全的最大威胁,主要集中在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汞、抗生素等禁限用物质生产销售祛斑、面膜、祛痘类化妆品。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物质生产销售化妆品和擅自改变已注册配方生产是关键风险,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足,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明显缺陷,在原料管理上未能履行主体责任,采购使用含有禁用成分的原料。部分经营企业未落实索票索证及台账管理义务,销售未经注册备案产品及产品来源不可追溯等问题;部分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经营者及其所销售化妆品进行有效管理。省级职业化专业化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尚未建立,化妆品生产监管面临着工作量繁重和人员不足的尖锐矛盾,监管主体存在极大的履职风险。化妆品的消费量迅速增长,但消费者安全常识缺乏、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不足,盲目相信产品快速显效、崇拜低价名牌、购买渠道选择不当等风险比较普遍。公众和媒体舆论对化妆品安全信息高度关注,普遍对化妆品安全常识了解不足。
五、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计划
2020年是机构改革后初见成效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推进监管科学发展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风险治理,深化责任落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推动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具体风险依然突出”的评估预判,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
1.坚持风险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安全风险治理模式。根据机构改革带来的监管职能的改变,推进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安全风险责任监管、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安全风险技术支撑、安全风险交流沟通和安全风险管理绩效等六大体系。构建化妆品安全治理水平指数,从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消费安全认知、社会参与程度等多个维度来全面评价安全治理水平与成效,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治理水平指数的发布机制,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科学而且可持续比较的化妆品安全风险治理模式。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管控生产主体行为风险。进一步完善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方法。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行)》的要求开展日常检查,组织生产企业开展书面检查,对高风险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排查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原料生产和擅自改变已注册备案配方生产等违法违规风险。继续支持协会举办化妆品生产安全基础知识大讲堂,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有效管控生产企业行为风险。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专项整治管控关键风险。通过专项整治管控关键风险。进一步针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品种及高风险行为,特别是化妆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继续针对祛痘、祛斑、面膜等高风险品类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明确监管红线,持证生产企业涉嫌存在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予以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通过针对重大风险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4.继续推进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控经营主体行为风险。指导市县局监督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化妆品行业自律水平的提高,普及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风险监管、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化妆品经营安全知识大课堂,引导经营企业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南》,有效管控经营主体行为风险。
5.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减少消费主体行为风险。继续支持化妆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持续按照监管部门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组织承办、化妆品企业及消费者分享受益的模式,开展“三堂”宣传培训活动,即化妆品生产安全常识大讲堂、化妆品经营安全常识大课堂、化妆品消费安全常识大学堂,进一步提升全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专业能力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能力,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同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6.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减少社会环境行为风险。完善化妆品监管信息规范发布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信息。在日常风险交流基础上,加强与媒体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合作,用好投拆举报平台,有效减少社会环境行为风险。
7.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减少监管主体行为风险。做好《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以及化妆品法规、规范在我省的配套实施工作。制定和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级分类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建立监管绩效管理体系,全面评价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通过不断补齐监管短板,主动作为,减少监管主体行为风险。
8.健全质量抽验机制,提升抽验发现问题能力。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抽验机制,基于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风险应对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优化化妆品抽验结构及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抽验靶向命中率,高效发现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六 、2020年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消费风险警示
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不仅需要企业自律、行业自治和政府严格监管,而且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特别是消费者,其安全消费常识是保障自身使用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2020年风险形势预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掌握必要的化妆品安全常识(详见附表),才能正确选择和科学使用化妆品,规避消费误区,远离安全风险。
1.识别医美面膜陷阱。针对市场上掀起的“医美面膜热”,消费者应提高警惕,正确对待。行业内所谓的医美面膜是指持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面膜(大多为Ⅰ类医疗器械),其主要成分是医用辅料,其实质用途是用于辅助治疗皮肤疾病或损伤。健康的皮肤不需要使用医美面膜,也没有证据显示医美面膜比普通面膜具有更好的护肤功效。
2.谨慎购买功效产品。祛痘、祛斑和面膜等宣称功能性化妆品是市场上的热销产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是近年来监管部门专项整治的重点。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特别警惕宣称强效速效的功效性产品,监管实践发现夸大宣传功效的产品非法添加风险更大,请消费者谨慎选择选购。
3.熟悉安全消费常识。化妆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化妆品的基础功能就是清洁、保湿和美容修饰作用,所谓“特殊用途”是指用途特殊,但不保证效果特殊,多数只是辅助作用,除物理遮掩美白、脱毛、染发和防晒等用途外,大多数不可能速效显效。化妆品生产需要批准,无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不得生产;每个化妆品都需要经过药品监管部门的注册或备案;没有普遍适用所有人群的化妆品,每个人都应根据自身体质选择使用。
4.警惕产品宣传陷阱。部分商家采用网页、微信、微博、讲座、广告或宣传单张等形式推销化妆品,消费者应提高识别违规虚假夸大宣传的能力。宣称药用功能、治疗作用、医疗作用的不可信,化妆品宣称速效显效功能是夸大,化妆品用他人或专家或权威机构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效用的是误导,化妆品使用与产品特性无关或不易理解的词语或成分清单中没有的成分作名称的是虚假等。正规合法化妆品的标签上不可能出现上述标识内容,消费者简单对比即可识别。
5.选择规范企业购买。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电商等)应当能够提供所售产品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提供《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如果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可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如果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可提供备案电子凭证;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利于依法维权。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企业,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6.权威查验与投诉举报。消费者可以登录总局网站查验化妆品是否注册备案的合法信息。如果查询到产品未注册或备案、产品与注册或备案信息不符,产品违规宣传,或正常使用出现不良反应,除立即停用并视情就诊外,还应当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