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消费警示 > 化妆品
关于“鸿善霖焕颜水”等化妆品的安全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3-09-04 10:19:2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经核查,鸿善霖焕颜水(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44490)和鸿善霖修护液(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43992)已于2022年8月31日取消备案,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上述化妆品的备案人广州骏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在营业注册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并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上述化妆品的实际生产企业广州诗顺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妆20170227)已于2022年2月7日过期,未延续。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产品,请向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