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3号
为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减少企业办事成本,我局已在“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中添加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许可模块并正式启用,企业可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相应业务通道进行申请,不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相关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求可查询“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MB2D03442)相应业务办事指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