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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0:19:3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部,并对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5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省药品监管局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问题描述:2021至2022年,所属省医械所收取的检验费47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至2022年底,所属省药检所以前年度取得的检验费、利息收入等234.8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021年底,省药品监管局本级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项目费用134.27万元;2022年底,所属省医械所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项目费用238.79万元。

  (二)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

  1.及时上缴结余资金。省医械所涉及非税收入470万元于2023年4月26日上缴省财政专户。省药检所涉及非税收入234.87万元于2023年9月13日上缴省财政专户。省药品监管局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关于上缴存量资金情况说明。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审计指出提前支付合同费用的两个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资金支付比例与建设进度匹配。局本级和省医械所相关项目均已通过消防备案,进入联合竣工验收阶段。

  3.举一反三加强学习。省药品监管局立行立改,在4月预算执行会议中,就审计指出问题通报提醒,专题学习相关业务政策。会后对有关单位开展点对点业务座谈,提高单位风险防范意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问题描述:2020至2022年,省药品监管局本级对1项专项资金跟踪检查不够到位,个别地市资金分配过于分散,涉及金额103万元,其中2022年73万元;1项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金额562.28万元,其中2022年184.99万元。

  (二)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印发《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调剂管理的通知》,规范预算调剂办理程序,发挥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截至目前已集中办理2批预算调剂申请。

  2.强化统筹项目预算。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省药品监管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统筹谋划调整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一是2024年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统一安排在市本级使用,二是将审计指出的不属于专项资金用途范围的资金调整至其他资金来源安排保障。三是计划将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列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

  3.开展项目跟踪检查。省药品监管局9月印发了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检查通知。直属单位和地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全面自查,省药品监管局抽取10个单位进行现场复查,目前在报告征求意见阶段。

  4.压实单位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分解具体问题,压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各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均开展了内部通报和政策学习,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要求,个别单位还印发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文件。

  三、关于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问题描述:2022年,省药品监管局本级有1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接指定供应商,未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并择优选择承接主体,涉及金额646.88万元;27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或执行不合规,存在合同条款不完整、提供服务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等;本级及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等2家所属单位有130份委托服务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未完成合同事项即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涉及金额3332.04万元。

  (二)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方式的通知》(粤药监办〔2023〕120号),细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专题会议宣贯落实。二是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委托服务项目合同书(范本)》(粤药监办发〔2023〕295号),完善合同条款,明晰权责义务。

  2.开展政策文件学习。省药品监管局立行立改,在2月预算执行会议上,专题宣传学习了国家和省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文件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管理提出具体举措和要求。

  3.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利用省药品监管局内控系统,优化完善合同签订模块审批内容和流程,增加经办处室初核责任,科学合理设置支付批次,不可设置未提供服务支付全款的合同条款,否则系统退办处理。财务人员加强纸质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核,截至目前未再发生同类问题。

  四、关于财务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问题描述:至2022年底,所属省药检所等2家单位有结余资金215.9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二)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立行立改上缴结余资金。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上缴结余资金215.98万元,其中省医械所2023年4月13日上缴51.34万元;省药检所2023年4月14日上缴164.64万元。省药品监管局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关于上缴存量资金情况说明。

  2.举一反三加强政策学习。在4月预算执行专题会议上,省药品监管局就审计指出问题进行通报提醒,会后开展了点对点业务座谈。相关单位组织财务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政策学习,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五、关于资产长期闲置或使用率低的问题

  (一)问题描述:至2022年底,所属省药检所等2家单位有9640.65万元设备闲置,最长闲置17个月。

  (二)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全力推进专用设备投入使用。因场地问题导致的设备闲置问题,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全力推进设备安装验收。截至目前,省药检所278台(6924.01万元)设备中,已有273台(6871.71万元)投入使用,剩余5台设备已具备可使用条件,待疫苗中心竣工验收后安装使用。省医械所已到货闲置设备29台套,已有11台套设备进驻新场地并投入使用。已到货未完成验收的71台套设备,已完成66台套验收转固,5台套因供货问题作退货处理。

  2.摸清底数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对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摸底清理,并据此谋划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启动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避免再次出现设备闲置问题。

  3.举一反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省药检所修订所内设备管理指南,进一步做好设备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工作,提高使用率,避免闲置。省医械所完善检验设备扫码登记小程序,修订作业指导书,增加功能及时掌握设备使用率,加强日常保养实时登记,保持设备功能稳定、状态良好、符合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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