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监办妆〔2022〕103号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考评结果处置有关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号),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开展监督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中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花都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等2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参加能力考评的情形;广东广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三方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衡创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虹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13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参加能力考评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情形。上述15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查找本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整改措施,并主动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的能力验证或者测量审核,验证整改效果,形成整改报告,于2022年5月9日前报送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国家药监局。
省药品监管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采取约谈并开展现场监督核查等措施,对违反《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人:陈先锋、李霞;
电 话:020-37886385、020-3788693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