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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3 11:33:3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8 【字体: 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要求,经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服务处2个拟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初评对象,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生物制品室三级主任科员穆矛1名拟推荐表彰先进个人初评对象,均已通过国家初审,拟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现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7个工作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和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2520室,邮编:510080

  邮    箱:95442373@qq.com

  联系电话:020-37886161,1881885535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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