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93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广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93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广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