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7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根据集药方舟(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易宝爱普讯电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现对以上两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予以取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取消情况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取消情况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7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根据集药方舟(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易宝爱普讯电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现对以上两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予以取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取消情况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取消情况表